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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一詞源于英文的Intellectual Property。1967 年《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簽訂以后,該詞逐漸為國際社會普遍使用。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雖然起步較晚,但經過近幾十年快速發(fā)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意識明顯提升,知識產權在現代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全球治理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從無到有: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逐步建立
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從新中國成立后就開始了,其中商標注冊工作先后由中央私營企業(yè)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 年,國家恢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后,內設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中國專利局。1998 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國專利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成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主管專利工作和統(tǒng)籌協(xié)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1985年,文化部建議設立國家版權局,國務院批復同意。
雖然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商標、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已經相繼開展,但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還是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以1982 年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商標法》、1984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專利法》為開端,陸續(xù)于1987年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技術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廢止)、1990 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著作權法》、1993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2007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反壟斷法》。除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外,一些法規(guī)也陸續(xù)頒布,如1997年,國務院頒布《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2001年,國務院頒布《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梢哉f,上述法律法規(guī),構建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體系。
1993年8月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率先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開啟了我國知識產權專業(yè)化審判的序幕。隨后,上海、廣東、天津、福建、江蘇等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和上海、天津、廣州、深圳、珠海、南京等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以及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北京市海淀區(qū)和朝陽區(qū)等基層法院也相繼成立知識產權審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為加強對知識產權案件的督導,于1995年在經濟審判庭內成立了知識產權辦公室,1996年成立了知識產權審判庭。自建立專業(yè)審判機制以來,北京法院審理的“王致和”商標權糾紛案、末代皇帝遺孀起訴的《我的前半生》著作權糾紛案、美術作品《武松打虎》著作權人維權糾紛案等,受到廣泛關注,彰顯了知識產權案件的專業(yè)化審判水平。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相應的司法解釋,為統(tǒng)一裁判尺度提供了專業(yè)指導。
我國在有序加強國內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同時,也注重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融入國際規(guī)則體系。1980年6月3日,中國加入1967年7月成立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這是中國知識產權工作邁向國際保護體系的重要里程碑。我國1985年加入《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1989年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1992 年加入《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等,均表明我國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進入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體系。
加入WTO: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逐步開展,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越來越重視。根據中國和阿爾及利亞提出的設立“世界知識產權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的提案,2000年10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35屆成員大會一致通過,并決定從2001年起將每年的4月26日定為“世界知識產權日”,目的是在全世界范圍內樹立尊重知識、崇尚科學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營造鼓勵知識創(chuàng)新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環(huán)境。
此后,每逢世界知識產權日,我國相關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單位都會集中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或宣傳月的相關活動,營造了濃厚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展現了各方面的知識產權保護成果。其中,各地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繼開展年度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發(fā)布、年度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十大創(chuàng)新性案件評選等活動,梳理總結典型案例,向社會傳遞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聲音,展現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例如,全國首例保時捷建筑作品案、錢鐘書書信手稿拍賣訴前行為保全案、鱷魚商標案、“泥人張”案、上海世博會專利案、干擾搜索引擎服務不正當競爭案等。
與此同時,北京法院審理的全國首例涉及赫哲族民間文藝作品保護的《烏蘇里船歌》侵犯著作權案,確立了民間文藝作品保護的基本準則;審理的涉及信息存儲空間、搜索鏈接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法律責任的案件,以及涉及P2P文件共享、百度文庫、視頻聚合平臺等相關網絡糾紛案件,也推進了2006年《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具體適用。
我國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為該全球最大的多邊貿易組織的第143個成員。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的2004年,中國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成立,建立了跨部門的知識產權執(zhí)法協(xié)作機制。
1994年4月15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TRIPs)簽署,該協(xié)議是第一個涵蓋了絕 大多數知識產權類型的多邊條約,既包括實體性規(guī)定,也包括程序性規(guī)定,構成了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求,我國根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TRIPs)的相關原則要求和最低保護標準,于2001年10月27日修改了《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而此前已于2000年8月25日修改了《專利法》。
相關法律修改內容主要包括,在《專利法》中增加了許諾銷售、即發(fā)侵權等相關規(guī)定,在《著作權法》中增加了出租權、技術措施、權利管理信息、著作權集體管理等相關規(guī)定,在《商標法》中增加了對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商標的保護及對地理標志的保護規(guī)定。此外,還包括對專利、商標的授權確權等具體行政行為實行司法審查,即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等的裁定或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時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自此開始了對行政機關相關裁決的司法審查,改變了行政終局的現狀。此外,還增加了訴前臨時措施的相關規(guī)定, 包括權利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申請保全證據等規(guī)定。上述法律修改的內容在此后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實踐中得到充分適用,提升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和水平。
內生動力: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新階段
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發(fā)展歷程如果說此前受到來自國際社會的影響,在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fā)布《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之后的階段,可以說進入了內生動力主動保護的新發(fā)展階段。
《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是我國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fā)展的重要國家戰(zhàn)略,是將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到戰(zhàn)略高度的重要綱領性文件?!秶抑R產權戰(zhàn)略綱要》自2005年年初開始啟動制定工作,經多方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于2008年通過實施?!秶抑R產權戰(zhàn)略綱要》明確,到2020年把我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5 年內自主知識產權水平大幅提升,運用知識產權的效果明顯增強,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明顯改善,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普遍提高。
《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實施以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事業(yè)實現了由被動接受到主動保護的轉變,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保護、管理各方面取得長足進步,2008年我國累計專利申請量超過500萬件、注冊商標累計總量超過340萬件、作品自愿登記量超過100萬件,知識產權執(zhí)法保護工作也取得新突破。
2013年我國專利申請量全年超過237萬件,中國通過《專利合作條約》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超過2萬件,位居世界第三,華為、中興、騰訊、京東方等公司在全球專利格局中處于領先地位的企業(yè)開始出現。隨著專利、商標申請量和擁有量的逐年攀升,我國逐步轉型成為全球知識產權大國,推動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事業(yè)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
從司法審判領域來看,隨著知識產權保護融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知識產權案件的數量迅猛增長,全國法院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的數量由2008年的3萬余件增長到2013年的9萬余件。知識產權不再只是陽春白雪,而是逐步融入企業(yè)的生產和人們的生活中。司法保護的相關典型案件包括涉及“Bolar例外”適用的三共株式會社維權案、奧特曼著作權案、計算機中文字庫著作權案、“金駿眉”通用名稱商標行政案、3Q大戰(zhàn)不正當競爭案等。
從參與國際知識產權規(guī)則制定方面來看,我國在相關國際條約的制定過程中也付出了巨大努力。2012年6月26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主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承辦的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歷時7天在北京閉幕。會議正式簽署了《視聽表演北京條約》,這標志著談判了近20年的視聽表演者版權保護的國際新條約在中國北京修成正果。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弗朗西斯·加利代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示,這是知識產權領域多邊合作的重大成果,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秉承富有建設性的“北京精神”,繼續(xù)推進國際知識產權合作。2014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批準該條約。
《視聽表演北京條約》是關于表演者權利保護的國際條約,該條約賦予了電影等作品的表演者,依法享有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在表演作品時的形象、動作、聲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動的權利。此后,詞曲作者和歌手等聲音表演者享有的復制、發(fā)行等權利,電影演員等視聽作品的表演者也將享有。
完善提升: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新進展
我國知識產權事業(yè)不斷發(fā)展,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發(fā)展之路。2014年7月10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中國辦事處在北京成立,這是對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知識產權事業(yè)取得的進步和成效的肯定,特別是對2008年中國頒布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以來取得的成就的肯定。
截至2013年年底,中國發(fā)明專利申請量已連續(xù)3年位居全球第一,商標申請量連續(xù)12年位居全球第一,著作權登記、植物新品種申請等都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中國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國家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綱要》,明確我國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創(chuàng)新強國的戰(zhàn)略目標。目前,國務院正在加緊制定《知識產權強國戰(zhàn)略綱要》,作為2008年《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綱要》的2.0版本,其將成為未來15年到20年內指引中國知識產權事業(yè)發(fā)展的綱領性文件,成為具有歷史轉折性的改革路線圖、時間表。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擺在突出位置。2018年2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chuàng)新若干問題的意見》,作為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出臺的首個針對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chuàng)新的里程碑式的綱領性文件,為知識產權司法事業(yè)的進一步發(fā)展描繪了宏偉藍圖。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明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創(chuàng)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fā)展的戰(zhàn)略支撐”。
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進一步強調了知識產權保護“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系高質量發(fā)展,關系人民生活幸福,關系國家對外開放大局,關系國家安全”,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提升到新的戰(zhàn)略高度。
當前,中國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深入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加快經濟發(fā)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這在客觀上需要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huán)境。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fā)《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管理,相關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管理職能得到充分整合。
在此期間,知識產權司法審判得到國家、全社會包括國際社會前所未有的關注和發(fā)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為首家知識產權專門法院成立,上海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也相繼成立;2020年12月3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成立。此外,自2016年以來,南京、蘇州、武漢等地的22個知識產權法庭陸續(xù)設立,知識產權審判體系不斷得以完善。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為專利、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的一審專屬管轄法院,承擔著全國范圍內專利、商標授權確權的司法審查工作。專利權和商標權等作為重要的知識產權權利類型,其授權確權質量和司法保護水平的提升將為良好營商環(huán)境的建立,為中國經濟轉型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入強大的發(fā)展活力和動力。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成立6年來,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超過10萬件,其中受理專利、商標授權確權案件近7萬件,審理的社會影響大的涉外案件所占比例超過20%,其中不乏雙方當事人都涉外、爭議標的大、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等的案件,案件審理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已經逐步成為當事人信賴的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的“優(yōu)選地”。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成立。作為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負責統(tǒng)一審理全國專利等專業(yè)技術性較強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上訴案件,在全國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布局。知識產權法庭的成立,是黨中央從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zhàn)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進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舉措,是嚴格保護知識產權、服務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huán)境的重大制度創(chuàng)新,在我國知識產權法治建設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
2020年,全國法院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件52萬余件,充分發(fā)揮知識產權審判保護創(chuàng)新和維護公平競爭的作用,為創(chuàng)新主體提供明確穩(wěn)定可預期的規(guī)則指引,提升社會創(chuàng)新活力。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強調,要平等保護不同國別當事人之間的知識產權合法權益,切實保障其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近年來,中國法院審理的華為公司與康文森公司具有“禁訴令”性質的行為保全案、喬丹商標行政案、皇家KPN公司專利侵權案等重大涉外案件的審理,是我國遵守國際規(guī)則、履行國際承諾、服務對外開放的直接體現。
作者:張曉津
本文載于《法律與生活》雜志2021年4月下刊